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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下设四个专门委员会,各董事会成员在该等委员会中的职务载列如下:

1.战略发展与风险控制委员会

召集人:梁永磐

委  员:刘吉臻(独立非执行董事)、曹欣、朱绍文、刘建龙、苏民、孙永兴

2.审核委员会

召集人:宗文龙(独立非执行董事)

委  员:牛东晓(独立非执行董事)、司风琪(独立非执行董事)、金生祥、应学军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牛东晓(独立非执行董事)

委  员:寇宝泉(独立非执行董事)、宗文龙(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建龙、赵献国

4.提名委员会

召集人:牛东晓(独立非执行董事)

委  员:寇宝泉(独立非执行董事)、司风琪(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建龙、苏民

 

战略发展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职责

成员组成:

一、 澳门人威尼斯4399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战略发展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审核委员会由八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事独立非执行董事。

二、审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及副召集人(副主任)各一名,分别由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议事规则:

战略发展与风险控制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举行不定期会议。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讯方式(包括电话会议及传真方式等)。

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上述(一)至(四)项事项进行事前风险研究及论证,并提出相应的控制与防范措施;

(六)对公司拟进入的行业和产业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建议;

(七)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并在实施过程上对可能存在或发生的风险因素跟踪研究,并提出建议;

(八)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审核委员会工作职责

成员组成:

一、澳门人威尼斯4399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审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佔多数,成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财务管理专家。

二、审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议事规则:

审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举行不定期会议。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讯方式(包括电话会议及传真方式等)。

主要职责:

一、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二、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三、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

四、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

五、审核公司的财务资讯及其披露;

六、配合监事会及监事审计公司财务事项;

七、审查全面内部控制的建设情况;

八、审议《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九、监督全面内控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

十、协调内控审计及其他相关事宜。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职责

成员组成:

一、澳门人威尼斯4399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议事规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举行不定期会议。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讯方式(包括电话会议及传真方式等)。

主要职责:

一、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二、根据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拟定薪酬计划或方案;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奖励和处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三、审查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四、负责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提名委员会工作职责

成员组成:

一、澳门人威尼斯4399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提名委员会由5人组成,委员全部由董事担任,其中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佔多数。

二、提名委员会设召集人(主任)一名,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议事规则:

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根据工作需要举行不定期会议。委员会会议可以采取现场方式召开,也可以采取通讯方式(包括电话会议及传真方式等)。

主要职责: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构成及组成(包括技能、知识及经验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董事、经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三、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和经理人员的人选;

四、对董事候选人和经理人选及其它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查并提出建议;

五、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责任编辑:孙姗姗 来源:证券与资本运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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